第291章 以前高傲的沈少爷
沈烬年確实是累了。闻著她身上熟悉而安心的气息,紧绷的神经不自觉鬆弛下来。没过多久,他原本挺直的脊背微微放鬆,呼吸也变得均匀绵长,竟然就这样趴在病床边,沉沉地睡著了。
许安柠靠在被摇高的床头,低头看著他沉睡的侧脸。
灯光下,他长长的睫毛在眼瞼下投出一小片阴影,下巴冒出了一点点青色的胡茬,显得有些疲惫,却无损他五官的俊朗。
只是那份清醒时的锐利和深沉,在睡梦中化作了毫无防备的安寧。
她心里涌起一阵细细密密的疼。这个男人,在外是叱吒风云的沈董。
可在她和孩子们面前,他只是一个会累、会困、会为了守护家人而倾尽全力的普通丈夫和父亲。
她对旁边候著的育儿嫂招了招手,用口型无声地说:“外套。”
育儿嫂会意,立刻轻手轻脚地將沈烬年搭在椅背上的西装外套拿了过来。
许安柠轻轻动了动,可腹部伤口传来一阵牵扯的疼痛,她咬了下嘴唇,忍住了。
她慢慢地坐直了一些,然后小心翼翼地、用儘量不惊动他的动作,將外套展开,轻轻地披在了沈烬年身上。
做完这一切,她额头上已经沁出了一层薄汗。
但她没在意,只是重新靠回床头,目光温柔地落在沉睡的男人脸上。
看著看著,她嘴角不自觉地弯起一抹温柔的、带著无限眷恋的笑意。
思绪,不由自主地飘远了,飘回了那个遥远的、燥热又明媚的昆明夏天。
那时候的沈烬年,才二十多岁,刚从国外镀金归来不久,被家里发配到昆明考察一个不算起眼的项目。
他年轻,骄傲,是真正含著金汤匙出生、高高在上的沈家少爷。
对谁都带著一股疏离的冷漠,仿佛世间万物都不值得他多看一眼。
说话时,总是不自觉地带著点京片子的腔调,懒洋洋的,又带著几分不易察觉的倨傲。
她记得很清楚,那天他对她说:“许安柠,我一直洁身自好,从来没有乱来过,以前没谈过恋爱,不懂怎么谈恋爱,也不怎么会哄女孩子开心。你……愿意和我谈恋爱吗?”
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浪漫铺垫,甚至听起来有点笨拙和自负。
可她就看著他那张帅得人神共愤、却写满认真的脸,脑子一热,几乎没怎么犹豫,就点了头。
后来,她隨口提过一句,不太喜欢他说话时那股浓郁的京片子味道。
他没说什么,只是从那以后,他对著她说话时,那口音就真的渐渐淡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更清晰、更温和的语调。
恋爱期间,他確实如他自己所说,不太会哄人。
偶尔闹彆扭了他也不会哄她,节日纪念日也想不起来要准备惊喜,更別提做家务了,完完全全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被人伺候惯了的大少爷。
但他偶尔也会给她送礼物,带她去吃各种好吃的,虽然很多时候选的餐厅和礼物都贵得离谱,也不是她最喜欢的风格。
大多数时候,都是她主动,她低头。
她哄著他,主动找他说话,给他熬养胃的小米粥,照顾他因为不习惯昆明气候而反覆发作的鼻炎,笨手笨脚地学做他喜欢的北方菜,甚至……连他的內裤,她都红著脸,坚持要手洗。
后来,他们之间水到渠成。第一次的时候,她有些紧张和犹豫。
他抱著她,在她耳边低声说:“別怕,我也是第一次。我以前……没碰过別的女人。”
她信了。在他面前,她似乎从来就没有什么抵抗力。就这么把自己,完完全全地交给了他。
再后来,有一天他在家里处理工作,她煮了咖啡端给他,看他皱眉盯著电脑屏幕的认真模样,心里一动,凑过去打趣:“沈少爷,以前我还不信你真的没碰过別的女人,但现在我信了。”
他抬起头,有些疑惑地看著她:“为什么?”
她脸一红,小声嘀咕:“因为……你那天晚上……真的很……生疏的样子。”
那时候她还太年轻,初经人事,以为和他做了最亲密的事,发生了最亲密的关係,就可以口无遮拦。
可她说出口后,他脸上的表情却瞬间沉了下去,眼神复杂地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说,重新將注意力转回了电脑屏幕。
之后整整一个星期,他都对她异常冷淡,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不回,回到公寓也只是沉默地处理工作,对她视而不见。
她慌了,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只能每天变著法地做他爱吃的菜,小心翼翼地找话题,笨拙地哄他。
直到一个星期后,他才像是终於消了气,重新將她搂进怀里,但也没对那件事再提过一个字。
那时候,她只知道他家条件应该很不错,看他开的车,住的公寓,平时的消费水平就能猜到。
但她从没仔细想过,也怕问多了惹他烦。
他打电话时,似乎对她也有所防备,说中文的时候总是避重就轻。
只有偶尔切换成英语、德语或者其他她听不懂的语言时,才会和电话那头的人侃侃而谈,语气也变得轻鬆甚至锐利。
是后来有一次,在他公寓里,她无意中听到他和北京的朋友通电话,电话里偶尔飘出“沈家”、“南鑫集团”、“老爷子”这样的字眼。
她心里存了疑,回去偷偷上网查了一下。
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屏幕上跳出来的关於“沈家”、“南鑫集团”的信息,那些天文数字般的资產,庞大的商业帝国,还有那些只在財经新闻和八卦杂誌上出现的名字……让她整个人都懵了。
她找了个机会,小心翼翼地试探著问了他一次:“烬年,你……家里是不是……那个南鑫集团……”
他当时看她的眼神瞬间变了,带著一丝审视和不易察觉的警惕,反问:“你打听这个干嘛?”
她被他那个眼神嚇到了,立刻意识到自己可能越界了。
她怕他误会她贪图他的钱,想从他身上捞金,赶紧慌乱地摆手解释:“没什么没什么,我就是隨便问问……你不想说就算了。”
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半点关於他家世的话题。
可心里那种配不上他的感觉,却像野草一样疯狂滋生。
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对他更好,更细心地照顾他,仿佛这样,就能弥补他们之间那道看不见的、深不可测的鸿沟。
后来,他完成了昆明的项目,要回北京了,甚至没有见她,只给她发了一条分手的微信。
她到现在都记得,看到分手那两个字时,心很痛,痛得她几乎无法呼吸,手指都在不受控制地颤抖。
可巨大的自卑和怯懦,让她连开口质问或者挽留的勇气都没有。
她只能死死咬著嘴唇,颤抖著手,回了一个字:“好。”
分手后,她用了快一年的时间,才勉强能从那段感情里走出来。
可心里某个角落,始终忘不了他,忘不了那个骄傲又笨拙,给了她最热烈也最短暂爱恋的沈少爷。
所以,她选择了一个人来到北京,开始北漂。
因为他曾说过,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他的根在北京。
他说北京下雪的时候很美,他喜欢看雪花簌簌落下,覆盖整座城市的样子。
他还说过,要带她来北京看雪的。
她想来他生长的地方看看,想看看他所说的雪,也想……离他近一点,哪怕只是呼吸著同一座城市的空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