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穿成废太子?签到送先天大宗师 作者:佚名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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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志双腿一软,径直跪倒在地,以额触地,不停地哀恳:“將军开恩!下官愿意投降!府中的金银粮帛尽数奉上,只求將军饶恕下官的性命!”
霍去病神色没有丝毫变动,只是向身后略微抬手:“將府內所有的人都拘押起来,严加看守,不许走脱一人。”
兵士们应声上前,將瘫软如泥的朱志与嚇得抖作一团的管家等人尽数捆缚起来。
从攻破城门到完全掌控全城,不过短短两个时辰。
霍去病麾下的三千铁骑,竟然已经彻底拿下了辽州州城。
左右的將领相继上前,言辞激昂地说道:“將军用兵如神,两日之內疾驰四百里,一举攻破城池,如此奇功必定会流传后世!”
霍去病略微頷首,算是回应。
这场胜仗,胜在出其不意,也得到了天时的相助。
他转向传令兵,下令道:“速向主公报讯:辽城已经攻克,剩下三郡的敌人不足为虑,请主公安心。”
信使领命,立刻飞马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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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头渐渐升髙,已经临近晌午。
苏匀正在书房里批阅文书,忽然听到窗外传来一声清厉的鸟鸣。
抬头望去,一只游隼稳稳地棲息在窗台上,脚上繫著一枚小巧的信筒。
侍从解下信筒呈递上来,里面装著的正是霍去病从辽城发回的捷报。
得益於游隼的极速飞行,仅仅两个时辰,数百里外的捷报就已经送到了。
苏匀展开信笺,看到霍去病竟然率领铁骑星夜疾驰四百里,仅用两个时辰就攻破了辽城,生擒刺史朱志,在阵前斩杀总兵陈述,不由得微微頷首。
“真不愧是冠军侯之名,”她轻声说道,“这般奔袭突击的能耐,仿佛已经融进了他的血脉里。
旁人还在推演攻城的方略,他早已兵临城下,出手果断利落,著实精彩。”
身侧的曹化淳凑近仔细阅览战报,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霍將军用兵的速度,实在令人骇人!四百里的奔袭,换作其他人,只怕人马都已经疲惫不堪,他却能一鼓作气强行破城,如此胆魄与战力,当真举世无双。”
“本王早就知道没有选错人。
让他统领骑兵,正是要藉助这风雷般的速度。
辽城已经拿下,辽州也就掌控在我们手中了。”
恰在此时,一道系统提示音从意识深处响起。
“叮!本周签到已经更新,是否確认签到?”
“签到。”
“恭喜宿主获赠汗血宝马两千匹!”
听到这番奖赏,苏匀的眸中掠过一抹亮色。
汗血宝马的传奇,自古以来便广为流传。
它原產於西域的大宛国,因奔驰时颈侧流出的汗珠殷红似血而得名。
昔年汉武帝为了求得这种骏马,两次派遣大军西征,经过浴血奋战才得到数千匹,其珍稀程度可见一斑。
这种马体態修长健壮,肩髙可达六尺有余,奔腾时蹄下生风,耐力尤为超群。
寻常的战马日行三百里已经是极限,汗血宝马却能连日驰骋五百余里,纵使背负鎧甲长途奔袭,衝锋的势头也丝毫不会减弱。
在古代的战场上,一匹汗血宝马往往可以决定骑手的生死。
昔日霍去病北伐匈奴,麾下就有少许这样的神驹,凭藉它们的极速屡次攻破敌阵,成就了“封狼居胥”的不朽功业。
因其稀世罕见且极为强悍,汗血宝马歷来都是將相贵族竞相追逐的珍宝,一匹成年的良驹价值可抵一座城池一年的赋税,也成为了国家势力雄健的象徵。
后世的文人墨客多为它咏嘆,“天马徠,自西极,涉流沙,九夷服”的诗句,足以见得它在人们心中的地位。
如今一下得到两千匹,价值何止百万金,足够武装一整支精锐的骑兵部队。
这次签到所赐予的奖赏,可谓来得正是时候。
有了这些良驹,正好可以再组建一支两千人的重甲铁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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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
青城內外一片忙碌景象。
城墙之上,守城的士卒往来奔走,滚石和檑木陆续堆垒起来,一桶桶桐油挨著城垛摆放。
弓箭手拉开弓弦待命,目光紧紧锁定城外的方向。
空气中混杂著桐油与汗水的气息,整座城池都笼罩在战前的凝重氛围之中。
远方的地平线上,尘土如浪涛般涌起。
赵云率领的五万大军,像一道墨色的潮水,浩浩荡荡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
秦军的黑色战旗在凛冽的朔风中翻卷,如同夜色降临。
那一片移动的巨大阴影,缓缓朝著青城的方向覆盖而来。
自从秦军踏入青州边界的消息传来,整座城池就进入了备战状態。
百姓被徵召去加固城墙,商铺里的粮米布帛尽数被充入军库,就连妇女、孩童和老者也提著木桶守在街巷之间,防备可能落下的火雨。
城楼之上,青州总兵徐大洪身穿一身铁甲,双手按在斑驳的城垛边缘,望向城外那无边无际的黑色阵列,眉头拧成了深深的川字。
他侧身向身旁的副將沉声问道:“其余三郡的援军,什么时候能到?”
副將抱拳回应:“总兵请放心,按照行程推算,平陵、云河、阳穀三路兵马,今日午后必定能陆续抵达。”
徐大洪微微頷首,心头稍微安定了一些。
自从探明秦军的主力没有分兵迂迴,而是集中全军直逼青城之下,他就已经派遣快马紧急下令,让周边三郡尽数起兵驰援。
在他看来,只要三路援军赶到,秦军必定不敢置之不理——无论是谁,都不会容忍数万敌兵横亘在自己的侧后方。
到那时,青城正面的压力自然会大大减轻,只要能僵持数日,等到秦军的粮草耗尽,他们的气势必然会衰落下去。
“传令全军,”徐大洪的嗓音低沉而有力,“都打起精神来,援军午后就到,战局很快就会好转!”
城墙上紧绷的士卒们听到这话,神情稍微放鬆了一些。
城外。
五万秦军已经在青城外围结成了森严的战阵,前排的盾墙如同钢铁铸就,后阵的弓弩手排列如林。
衝车、云梯等攻城重器在阵后整齐排列,浓郁的杀气凝聚成一道无形的髙墙。
赵云跨坐在白马之上,遥望城头忙碌奔走的人影。
守军正在搬运擂木和滚石,城垛之间人影绰绰。
“將军,是否立即下令攻城?”身侧的將领抱拳请令。
赵云略微頷首,抬手指向城墙:“命令弩营向前移动五十步,用连弩进行密集压制。”
“遵命!”
令旗挥动,秦军的弩阵整齐地向前推进,在距离城墙大约二百余步的地方停下脚步,一架架诸葛连弩架设起来。
这种弩的射程远超寻常的弓矢,而且能够连发不绝,威力极为骇人。
寻常的精锐弓箭手射程不过一百五十步,普通士卒更是难以超过百步之遥。
此刻秦军的弩手站在守军箭雨的射程之外,却能以暴风骤雨般的攻势覆盖城头——这本身就是一种超出常理的碾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