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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51章
    春意浓。
    朱红宫墙爬满了粉白的棠梨, 宫门外的官道两侧,桃李芳菲。
    二月放榜,三月授官, 士人忙着奔走相告,拜谒座师, 筹措一场场烧尾宴。
    这是登科, 升官的宴席, 有“鱼跃龙门, 烧尾成龙”的意思, 宴上珍馐罗列, 不仅要请同僚前辈, 更要邀亲友同欢, 一谢师恩,二贺前程。
    故三月的长安, 最为热闹。
    待宴席之后,人人都盼着在帝后面前多露脸,随行洛阳。
    锣鼓声传来, 帝后摆驾洛阳的仪仗也行至灞桥。御驾被千牛卫护在中央, 前后簇拥着随行的官与新授的官员。
    御驾旁的一辆鸾舆内, 天后斜倚在软榻上, 凤眸微阖。
    “天后娘娘, 老臣要参大理寺少卿陆瑾!他、他那破的飞头案, 卷宗上竟写着死者的头是狗叼来的!非要老臣签字......这、这岂有此理,老臣觉得此案极为不妥!”
    御史台的朱大人气得花胡子都翘了起来,拿着卷宗,在鸾舆外躬身,“悬案的头颅怎会是狗叼来的?这分明是弄虚作假, 还有那四海班的嫌疑人,人都跑得无影无踪了!陆瑾小儿这般糊弄,置国法于何地啊!”
    “朱老,这点事也要来烦本宫?”
    天后缓缓睁开眼,“陆卿不是勘破了四海班拐卖孩童的大案,救下的那些稚子,难道抵不上一桩悬案的细枝末节?”
    “这、这......”
    朱大人一时语塞,憋得满脸通红,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可那狗!那叼头的狗,从何而来啊!”
    陆珩此刻正立在御驾侧旁,一身绯色官袍衬得他眉目俊朗。
    听了朱大人的话,他转过头一本正经道:“回朱大人,那狗,是崔中郎将的。”
    崔执正严肃着,忽然就被带入了话题中。
    他险些当场跳脚,怒声斥道:“陆瑾!你放什么厥词?我的狗不过三月大,如何能叼得动一颗人头!”
    那狗日日被沈娘子好生养着,还能叼人头?
    要编也编个像样的不行。
    陆珩瞥了他一眼,“就是你的狗。”
    “你......”
    崔执气得拔剑的心思都有了,偏偏碍于帝后仪仗,恨得牙痒痒,“陆瑾,你这是血口喷人!你就是瞧不上我的狗!”
    “瞧不上。”
    “如何?她就是喜欢我的狗?”
    “崔执,我瞧着你这中郎将,当腻了!”
    两人争执间,鸾舆内传来天后的声音,“好了,莫要争了。此番去洛阳,陆卿当真不愿随本宫与陛下同行?”
    陆珩不再回崔执,立刻躬身行礼,“回天后,臣愿留长安。大理寺积案繁多,需有人打理,再者,洛阳行宫已有大理寺卿与另一位少卿坐镇,臣留在此处,更能兼顾长安治安。”
    天后的唇畔漾起一抹浅笑,“嗯,你果然很适合大理寺。短短几日就勘破悬案,很快。”
    陆珩垂眸,谦逊道:“臣不敢冒领大功。此番飞头案与拐卖案并案,皆是臣与大理寺丞狄寺丞共同勘破,狄寺丞才是有大智慧之人。”
    天后似是来了兴趣,“噢?既是如此,让他上前来。”
    狄寺丞连忙从百官队列中走出,躬身行礼,“臣狄仁杰,字怀英,并州人氏,现任大理寺丞,叩见天后娘娘。”
    天后望着他躬身的身影,缓缓道:“狄怀英......确实,是位大唐的人才。”
    朱大人见众人对他置之不理,还待再嚷,“天后娘娘,这陆瑾小儿......”
    “好了好了,陛下头疾未愈,一路车马劳顿本就难受,你这般吵闹,是要扰了陛下静养吗?”
    这话一出,朱大人忙不迭躬身,“老臣惶恐!老臣失仪,还望天后娘娘恕罪!”
    天后轻笑一声,“起身吧,朱老折煞本宫了。有些事情自有道理,朱老清楚,又何必深究。”
    御驾之后,便是太子的车辇。
    车辇旁跟着数名内侍,敛声屏气,似是怕惊扰了辇中人。
    偶有风吹过纱幔,能隐约瞧见辇内斜倚着一道清瘦的身影,似是连抬手掀帘的力气都没有。
    杜笙踱到陆珩身侧,低声叹道:“太子殿下的身子,竟是愈发不好了。此番去洛阳行宫,但愿那里能养养他的身子,让他能好上一些。眼下大唐瞧着和平,其实内里朝堂争锋,外有突厥虎视眈眈......太子殿下,可千万不要有事啊。”
    陆珩没说话,垂着眼,不知从哪里掏出个油纸包,慢悠悠地拆开了绳结。
    杜笙正望着远去的车驾出神,忽闻一阵浓郁的香味飘来,勾得人舌根生津。
    他转头一瞧,“陆珩,你干嘛呢?”
    陆珩一手拿着油纸包,一手拿着只油光锃亮的卤鸡爪,正慢条斯理地啃着。
    那鸡爪炖得软烂,是沈风禾浸泡了一夜,眼下这骨头上的肉被他轻轻一抿就脱了骨。
    “亲娘啊。”
    杜笙哭笑不得,“这是什么庄重场合,你竟在这儿啃鸡爪,像话吗?陆瑾平日里端出的架子,全被你败光了。”
    “我夫人做的。”
    杜笙嗅着那股勾人的香气,终究是没忍住,伸手讨道:“那你给我也啃一个。”
    陆珩瞥他一眼,从油纸包里又摸出一只递过去。
    杜笙接过来,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
    这卤鸡爪竟做得这般入味!
    卤香尽数煨进了肉里,皮糯肉嫩,轻轻一嚼,滋味十足,越啃越有滋味,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两人就这么立在道旁,分着一包卤鸡爪,啃得不亦乐乎。
    狄寺丞目送帝后车驾渐渐远去,一抬眼便瞧见这般光景。
    他看着那两个捧着油纸包啃鸡爪的身影,再瞧瞧周遭肃立的百官与甲士,只觉得额角突突直跳,无奈地抬手扶住了额头。
    大理寺和户部的面儿啊。
    狄寺丞走上前,“陆少卿,这飞头案的卷宗还需......”
    陆珩打断了他,“回大理寺再说,先瞧瞧今日夫人做什么好吃的。”
    狄寺丞只觉得额角的青筋跳得更厉害了。
    什么时候叫那位陆少卿出来一下。
    罢了罢了。
    两位都是狐狸,在这个案子中绕得他团团转。
    一旁的杜笙啃完最后一只鸡爪,意犹未尽,附和道:“我也去,正好蹭个饭。”
    陆珩斜睨了他一眼,嫌弃回:“你就别去了,你还是回户部享你的私人厨役做的火腿去。”
    杜笙骂骂咧咧地原地跳脚。
    什么私人厨役!
    这外头是这样传的?
    西市的春光最是热闹,叫卖声、讨价声、胡商的吆喝声混着香料、鲜果与肉脯的香气,吵吵嚷嚷。
    沈风禾鬓边簪着的一朵桃花,人比花娇。
    她挎着竹篮,踩着满地落英往里走。
    肉铺前的铁钩上挂着一溜肥瘦相间的豕肉,油光水滑,老板正大声吆喝着招揽生意。
    沈风禾走上前,掂了掂最边上的羊腿,又见腊肉腌得也好,便笑着道:“老板,这块腊肉给我斩了,要称个六斤,这羊腿我也要......”
    “好嘞!”
    老板抡起大刀咔咔几下,就将腊肉剁成块。
    旁边菜摊的春笋正嫩,裹着一层薄薄的笋衣,沈风禾蹲下身,挑拣时专拣那些壳薄、笋尖饱满的。
    她一边挑一边和摊主讨价:“阿翁,这笋再便宜些呗,你家菜好,我常来你家买的。”
    老摊主听着她夸赞,笑眯眯又给她多添了两根小笋,“娘子识货,多送给你尝鲜吧。”
    正付着钱,沈风禾身后忽然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风禾。”
    沈风禾回头,就见关阳立在不远处。
    他瞧着比上次见面时更显憔悴。
    沈风禾眉峰一蹙,冷言道:“你有完没完?你每日都要跟着我吗?”
    “风禾,你必须离开陆瑾。”
    关阳上前几步,全然不顾周遭投来的目光,“他不是你的良人。”
    “你真有病!”
    沈风禾打断他,将笋塞进竹篮,“你说离开就离开?关阳,你管得也太宽了!”
    “因为你,此番他没有去洛阳!”
    关阳目色复杂,“他本是可以去的。”
    “所以呢?”
    沈风禾简直哭笑不得,“关阳,你为何这般在意我郎君去不去洛阳?你与其在这儿拦着我,不如去好好读书备考,将来考个功名,也好过整日跟着我胡搅蛮缠。”
    关阳被堵得脸色发白,“他是骄子啊!”
    “你这样喜欢我郎君,那你去问我郎君喜不喜欢你啊。”
    沈风禾彻底没了耐心,“我买完菜还要回大理寺,你赶紧走开!”
    关阳却半步不让,反而伸手想去拉她的手腕,“风禾,你听我说......”
    “娘子,你的羊腿还要不?”
    肉铺老板见势不对,忍不住高声喊了一句。
    沈风禾应了声“要”,反手就抄起那捆沉甸甸的羊腿,朝着关阳身上招呼过去,一边打一边呵斥:“我从前念你是我同乡,给你几分薄面,你却一而再,再而三如此,一直跟着我做什么?再跟着我,我就送你去大理寺狱蹲着!”
    羊腿带着骨头,抡起来沉甸甸的,砸在关阳身上疼得他哎哟直叫,慌忙抬手去挡,哪里还敢再靠近。
    她力气怎这般大!
    沈风禾打了几下,见关阳不敢再上前,才停了手。
    她冷哼一声:“莫名其妙,这般在意我郎君,你莫不是喜欢他?”
    沈风禾付了钱,转身去买旁的菜,留下关阳僵在原地,满脸通红,狼狈不堪。
    西市的人流里,陆珩他撞了撞身旁狄寺丞的胳膊,“狄寺丞你瞧瞧我夫人,厉害不厉害?她方才说了几声‘我郎君’?她不愿离开我,是不是心中可欢喜,可在意我了.......”
    狄寺丞觉得春日蜜蜂嗡嗡作响,他瞧见沈风禾抡着羊腿教训关阳的模样,无奈又好笑。
    真是天生一对啊。
    “陆少卿,我们不是说好了回大理寺吗?”
    陆珩懒洋洋回:“我知晓今日夫人要采买,特意过来看看。”
    沈风禾已经付了笋钱,又和肉铺老板订了这三日送大理寺后厨的新鲜肉菜,准备招呼脚夫来搬羊腿和其他的货物。
    陆珩见状,立刻大步上前,“夫人,我来,狄寺丞也来搭把手。”
    沈风禾抬眼瞥见两人,白了陆珩一眼,“不要苛待老人,这么大一羊腿,狄大人一把年纪了,仔细累着。”
    狄寺丞一听这话,登时急了,“本官如何就成了老人,沈娘子休要小瞧人!”
    他不过四十多,正值壮年,他老吗?
    人生的一半光景,还没过呢。
    说着,他直接扛起那捆沉甸甸的羊腿,大步流星地往大理寺的方向走,步履稳健得很。
    沈风禾看得一愣,连忙跟上两步,“都是你,万一狄大人腰闪了可怎么办?”
    陆珩慢悠悠地跟在后面,“夫人放心,狄寺丞能文能武,早年还练过拳脚,这些东西算什么。”
    沈风禾“噢”了一声,“竟这样厉害。”
    两人并肩走着,陆珩又凑近,“夫人,昨夜你怎和他睡觉,不和我睡?”
    今早起来他险气死。
    按他的算计,理应是他与夫人的关系比较近才对。
    陆瑾此人,总是趁人之危。
    旁边卖春韭的娘子耳朵尖,当即拉着隔壁卖鸡子的娘子凑了过来。
    沈风禾偏过脸不去看他,轻咳一声道:“是他自己上来的,我那时都睡熟了。”
    她为何莫名升起一种被抓包的偷的感觉。
    “这样啊。”
    陆珩立刻皱起眉,义愤填膺道:“那他太无耻了!夫人,你和我睡好不好?我比他会伺候人。”
    旁边两个娘子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惊得合不拢嘴。
    沈风禾连忙道:“你是白日的啊。”
    “白日睡也没关系!”
    陆珩半点不在意,声音反倒高了些,“我不介意的,夫人,让我好好伺候你......”
    沈风禾再也听不下去,加快脚步追上狄寺丞,只留陆珩跟在后面。
    这两人脑子里一天到晚都是些什么。
    两个娘子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好半天没回过神。
    卖春韭的娘子先叹道:“啧啧,还得是我大唐,这民风也太开放了。瞧瞧这衣袍,都是当官的爷呢,我也想找两个这样的。”
    另一位娘子跟着回:“可不是,你瞧再娘子那身段,那气色,就知道是被伺候得妥帖的!”
    吃得真好啊。
    春日暖阳,最适合用些鲜货。
    沈风禾回了大理寺,将老板斩好的腊肉清洗一番,又放进水里浸泡两刻去去咸涩。
    春笋最是鲜嫩,沈风禾握着菜刀,顺着笋尖的纹路一层层剥去笋衣,露出里洁白的笋肉。
    她削去老硬的笋根,切成滚刀块,又特意烧了一锅淡盐水,将笋块倒进去焯透,这样笋肉才会脆嫩鲜甜,半点涩味都无。
    厨房的大锅洗得干干净净,沈风禾先在锅底铺了几片生姜,再将腊肉片平铺进去,加水烧开后撇去浮沫,再慢慢炖。
    腊肉的油脂慢慢被炖出来,浮在汤面上,泛着一层诱人的油光。待腊肉炖得透了,沈风禾才将春笋块倒进锅里,与腊肉同炖。
    腌笃鲜不用加过多调料,只加了些许白糖吊鲜,又丢了两颗葱段增香。
    锅里的汤水咕嘟咕嘟地冒着细泡,腊肉的咸香一点点渗进春笋里,春笋的鲜嫩又中和了腊肉的咸腻。
    这两种滋味缠缠绵绵,顺着锅盖的缝隙溢出来,引得守在一旁烧柴的林娃直咽口水。
    约莫一个时辰过去,汤色乳白,腊肉炖得酥而不烂,春笋吸饱了肉汁,变得饱满莹润,咬一口能满是鲜美的汁水。
    庞录事忙里偷闲,先舀了一勺汤慢慢呷下。
    温热的汤汁滑过喉咙,腊肉的咸香混着春笋的清甜在舌尖漾开。
    怎这样鲜!
    定要泡饭!
    史主簿舀了满满一勺汤泡饭,扒拉着往嘴里送,孙评事胃口好,连吃两碗。
    狄寺丞端着碗坐在一旁,先夹了块春笋送进嘴里,牙齿轻咬,“咔嚓”一声脆响,汤汁四溢。
    他又舀起一片腊肉,肥肉入口即化,瘦肉酥而不柴。
    他忍不住瞧了瞧自己的肚子。
    好似大了一圈。
    他慢慢嚼着,抬眼瞧见沈风禾正站在一旁收拾碗碟,便笑着开口:“沈娘子啊,你这位郎君,真是只狐狸。”
    沈风禾笑着过来,认同道:“狄大人这话怎讲?小女也深有体会,他平日里看着跳脱,实则坏得很。”
    狄寺丞扒了几口饭,“查这飞头案时,他成日里拉着本官东跑西颠,一会儿说线索断了,一会儿又道疑点重重,那副愁眉不展的模样,竟把本官都唬住了。”
    他顿了顿,又道:“实则他心里玲珑剔透,早就把来龙去脉摸得一清二楚,故意让本官去审旁人,他偏生去帮......眼下细细想来,真是思之令人发笑。”
    说到这里,狄寺丞望向窗外,春风拂过院中的桃李树,花瓣簌簌飘落,他轻叹一声:“这周娘子啊......也算得偿所愿了。”
    他望着漫天飞舞的落英,夸赞道:“长安的春日,真好啊。”
    阳光灿灿。
    查案嘛,有时候不需要深究到底。
    大理寺狱门口,李默佝偻着背走出。
    他抬手狠狠抻了个懒腰,仰头望着悬在头顶的日头,眯着眼长叹一声:“啊!太阳!我终于出来了!”
    他用力嗅了嗅,风里混着桃花香和食堂飘来的肉香,肚子立刻“咕噜噜”狂叫起来。
    也真是要饿晕了。
    柴狱丞抱着胳膊立在不远处,见他这副模样,没好气道:“走了走了,赶紧回家去。”
    小吏上前,要引他往前面外走。
    李默忽然转头拽住柴狱丞的衣袖,急切道:“大人,怎、怎么突然放我出来了?我不是......不是认了杀人罪吗?芩娘呢?芩娘她怎么样了?”
    柴狱丞皱着眉甩开他的手,“什么芩娘亲娘的,我听不懂。你走不走?再磨磨蹭蹭,我就把你再锁回去。”
    李默被他一唬,当场噤声,忙不迭点头:“走,我走,这就走!”
    他跟着小吏穿过廊道,拐进大理寺的前院时,瞧见陆珩正慢悠悠往食堂的方向走。
    李默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狂奔而去,“少卿大人!少卿大人!芩娘,她......”
    陆珩淡淡瞥了他一眼,平静道:“本官不知。”
    李默急得满脸通红,“少卿大人,芩娘不能有事的,理应是我杀的人啊!”
    他声嘶力竭的却未说完,便被陆珩打断。
    “她活着,很好的活着。”
    陆珩侧过身看他,目色沉沉:“你且好好读书。待功成名就,一切都说不定......眼下这般光景,你手无缚鸡之力,如何能护好她?”
    李默怔怔地站在原地,眼眶红了,滚烫的眼泪滚落下来。
    他抬眼望去,庭院里的桃树开得正盛,灼灼粉白压满枝头,春风一吹,花瓣簌簌飘落,沾了他满身。
    十四岁的春日,也是这般桃花漫天。
    他每次从学塾下学,背着沉甸甸的书箧,循着馎饦的香味进周家馎饦铺子。
    芩娘做的馎饦很香,人也很好。
    她身边的女儿坐在一旁玩小木车,满铺子的欢笑声。
    他每每下学去吃馎饦,她端上来时还多会添些肉臊子,笑着说“读书郎费脑子,多吃点”。
    那时的她,眉眼温柔,许是见惯了这样的半大少年,早记不清他是哪一个了。
    天注定的吧。
    时隔数年,竟又能重逢。
    可他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空有一腔孤勇,连自己都护不住,遑论护她周全。
    藏刀,洒酒,慌乱里的算计,深夜里又辗转难免,此刻想来竟有些可笑。
    但很好。
    她活着。
    风拂过,落英沾了满身。
    李默抬手抹去眼泪,跟着小吏出了大理寺。
    陆珩跨进食堂时,沈风禾正在给案前的吏员们添饭。
    他坐下,自己舀了些粟饭,夹了春笋。
    待沈风禾路过时,他轻声问:“夫人,休沐日去放纸鸢吗?我特意一早去买了,燕子纸鸢。”
    沈风禾手一顿,抬眼瞧他,“好啊,倒是好久没放过了。”
    陆珩趁热打铁追问:“那眼下,你是不是原谅我了?”
    沈风禾“嗬”了一声:“不知道。”
    “那我侍候你可以不?”
    陆珩凑得更近了些,讨好道:“端茶倒水揉肩捶腿,我样样都行。还有夫人喜欢的那样,我也可以的......”
    沈风禾瞪他一眼:“闭嘴。”
    什么那样。
    哪样?
    陆珩一点不恼,反而笑得更欢,继续道:“我会很努力的,保证侍候得夫人舒舒服服......”
    “眼下是白日,你能闭嘴吗?”
    沈风禾被他磨得没辙,伸手就夹了块最大的腊肉,“啪”地放进他碗里,“闭嘴!吃饭!”
    这一声清亮,瞬间让食堂里的喧闹静了静。
    吏员们纷纷转过头。
    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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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阿禾:有蜜蜂叫来叫去
    陆珩:陆瑾小人!
    陆瑾:暗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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