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在她面前,关于“我暗地里如何想确保自己拥有你”,永远是个稍显肮脏的话题。“别误会,”顾芝轻声道,“你最常穿的那件吊带睡裙因为小陈同学吃零食弄脏了——我想它正在烘干机里。”
他像是很希望她能转去关注一些其他的事情,譬如追问“那熊孩子穿着我的睡裙吃什么了”“她有没有吃掉我最喜欢的珍藏在第三个抽屉里的曲奇”……
陈千景的确有点在意,但她控制着自己继续平静地牵走话题。
“芝芝,你知道吗,当我上高中时,有人偷走过我的衣服。就像今晚你偷偷换掉我的睡衣。”
顾芝僵硬了一瞬间。陈千景瞬间从中解读出,这不是“她提起我不知晓的过往”的诧异,他知道她所指的那次事件,甚至可能参与其中。
那是她还在高中做啦啦队成员的小插曲,碍于自己相较青春期女孩更发达些的汗腺,陈千景总要苦恼一个问题,该如何处理自己训练后汗津津的队服——穿着它出校门会让身上残留馊馊的汗味,也很容易感冒,但把它夹带在书包里就更麻烦了,会弄脏她最珍惜的漫画书和漂亮笔记,晕开那些精致的颜料,与几颗她亲手雕刻的橡皮章上残留的印泥。
最后她只好把它们统统塞进一个巨大的塑料袋里——奶奶倾情赞助的大塑料袋,据说曾经在菜市场豪气万丈地装下了一整箱的粑粑柑与两大箱砂糖橘——真是相当能装的塑料袋——
然后在某天,袋子,系扣,汗津津的训练服与一套叠在内里的脏内衣,被偷拍自己的跟踪狂一并偷走,只余她对着空荡荡的更衣室储物柜,恐惧得浑身发麻,又在疯狂发散的想象力中不断犯恶心。
17岁的陈千景总是很频繁地对“异性肢体接触”应激,除了从小教导的原因,也有这段经历的影响。
被一个隐在阴影里的跟踪狂偷拍、骚扰、偷走私密物品总是令人畏惧又恶心的,尤其承受这段经历的主体只是个青春期的高中女生,能将这段糟糕回忆统统打包丢掉已经是她能做的最大努力——
她实在是没有仔细分辨、将那段回忆里一闪而过的、鬼影般的阴暗小孩保留下来的精力。
但17岁的陈千景所不知道的是,在训练服与内衣被偷走的第三天——也就是她倘若没有发生车祸、平平安安和男友一齐度过17岁生日、许下生日心愿后的第一天——
修好门锁的储物柜外面的把手上,挂着那只可靠的大塑料袋,袋子里清洁干净、散发着洗衣液香味的训练服与内衣。
有一张便利贴粘在上面,寥寥几笔,只解释说自己是学校的清洁工阿姨,偶尔撞见它们落在更衣室地上,便洗干净了,给她送回来,而门锁是设施太过老旧,已经通报相关人员完成了修理。
完全称不上礼物的一袋子旧衣服,一张潦草的、残留消毒水味儿的便利贴,可27岁的陈千景再回想过去时,已经记不清生日蛋糕、派对布置、包装华丽的书本或服装、甚至响应顾锦宸号召挤挤嚷嚷聚在餐厅里的同学们的具体姓名——她只记得那袋子干净的衣服,那只修好的储物柜柜门,因为是她17岁生日收到的,最令她安心快乐的东西。
这证明了没有什么偷窃私密衣物的跟踪狂,只有意外遗失了东西的自己,和一个偶尔路过的好心人而已。
所以后来她对学校里每个经过的保洁阿姨都会扬起最灿烂的微笑,对提着工具箱经过的维修工叔叔报以崇敬的目光……
这世上好人总比坏人多,她没必要总是自己吓自己,不是吗?
——可现在,27岁的陈千景不得不将怀疑的目光投向自己的丈夫。
倘若他在读书时就对她抱有诡异的关注与在意……那个写了便条,又拿回衣服替她修好衣柜的人,会是他吗?
现在想想,“柜门意外老化”“衣服意外掉落”“路过所以捡起来洗干净再送还”……都是一连串的巧合,比起真实发生的事情,更像是某人专门编造出的、为了让她安心的谎话。
事实就是一个坏人撬开了她的储物柜,偷走了她的训练服与内衣——而另一个人追了回来,又小心翼翼地呵护了她敏感的心。
这世上永远没有那么多巧合,有的只会是另一方的刻意。
“芝芝。”
陈千景轻声道:“说实话,那件事,是你做的吗?”
什么?当然不是。
——凡事总往坏处想的阴暗比完全没想到“她隐隐感谢我给她找回衣服”那茬,他只觉得她依旧和十七岁时的小陈同学一样,只会质问他“是不是你跟踪尾随偷我东西”云云……
顾芝当然不是偷走高中女生带着汗渍的私密服装的那个,他是尾随过去给了偷窥狂一闷棍又把衣服抢回来的那个,之后他还老老实实地把衣服洗干净挂回了陈千景储物柜前面……
虽然那件事也给他留下了不少的心理阴影——14岁营养不良的少年身体尚未发育,因为缺乏长辈教导,性别观念也相对稀薄,跟过去看到那个偷窥狂把鼻子埋在陈千景的衣服里乱嗅乱拱的情态时,他完全不明白具体发生了什么,只觉得那是头野兽,又蠢又恶心。
长大后倒是多少明白了那男人当时在干什么,后知后觉生出戾气——但他也只能后悔两下,因为对方早被他送进监狱,又死在了一场混乱的恶徒暴动里。
那个男人其实并非针对陈千景,而是那时流窜在老城区偷窥、跟踪、骚扰女高中生的惯犯,顾芝在尾随陈千景时意外发现了他在陈千景背后鬼鬼祟祟,便跟去他的小出租屋里,发现了许许多多远比照片、衣物更恶心的私藏品。
14岁的小孩当初并不明白这其中的深意,但他能理解他人的恶意,所以才会反手敲了他一闷棍,又直接匿名举报,把他送进了局子里。
……不过,蹑手蹑脚从现场撤离时,他没忍住偷偷拆开了对方的相册,唯独带走了那个罪犯偷拍陈千景的照片,藏进自己书包里,想直接偷渡回家……
后来被陈千景意外撞见,又被顾锦宸拖出来当面暴打,也不算无辜了。
因为顾芝就没想过要把偷拍照销毁或上交。
虽说他很确定那时的自己没打算对着照片里暧昧的裙摆角度做什么生理意义上的恶心事情——毕竟发育晚也没意识——14岁时的他只是想尽可能靠近陈千景,如果成功带了回去,大概率就是把那些偷拍照缝在被单里,贴在枕头里,垫在床板下方,或者涂在天花板上,方便每次噩梦惊醒看两眼缓解心情……
啊,这么想想,那种使用方法也很恶心。
被当成变态暴打一顿是他活该的。
顾芝微妙地又一次审视自己。十年前的,十年后的。
【我喜欢他。不管他是不是我的理想型。】
他再一次深深困惑于陈千景为何会坚定表示喜欢自己——这么个卸下理想型伪装后就毫无是处的玩意。
难道这就是真正善良伟大之人拥有的超绝共情力?
“我不明白。我……”
他慢吞吞回道:“我不清楚你说的是什么事情。”
毛毯上的史莱姆又起伏了一下,似乎是被他的不坦诚气着了。
但他起码没再说谎——
陈千景劝慰自己,再度开口:“所以,我读高中时,你就认识我吗?”
顾芝知道今夜自己是不可能骗过她了。
刚听过那样微妙的告白,他也不可能有继续骗过她的信心。
“……是。”
他偏过头,换了个更甜蜜、无害的称呼:“小千……学姐读书时,在学校里,非常有名。”
“怎么,抛花球抛得最烂的啦啦队员吗?还是那个曾经考过数学倒数第一的笨蛋?”
“不,不是……”
顾芝咕哝道:“你是全校男生的白月光,那届学生中十个有八个都暗恋过你。”
陈千景心想,本以为收敛了不少,结果这就开始了,骗子。
……这么显而易见的谎话有什么好说的,她自己最明白自己当年不是什么玛丽苏万人迷……还“全校男生的白月光”,真是为了哄她吹牛不打草稿……
她要是再年轻几岁,说不定真就会虚荣心大起,再次被他吹捧得一阵云里雾里,遗忘了重心。
“那你呢,”陈千景只在乎一个,“你也在那十个中有八个的暗恋者范围里?”
我……我不一样。
我起初根本没想要喜欢你。
我后来……也并不和那些男生一样,觉得你很柔软,很可爱,很能引起他人保护的心情……
恰恰相反,我其实讨厌过你。你那种无辜又天真、善良又愚蠢、不要钱般到处挥洒的同情心。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拼命说服自己去讨厌你。
——但是,理所当然的,我的讨厌,我的喜欢,我的所有挣扎,在十年前无人在意。
顾芝张张口,又合上。
毛毯上的史莱姆散发着圆润的波光,不用和真正的老婆对视,终究还是给了他不少勇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