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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8章 取保的区別

    “咚咚......”
    隨著敲门声的响起,夏舒走进了办公室。
    “苏检,去闽省走访调查的人回信了。”
    “他们已经基本查清了所有情况。”
    “丁驍当晚到达东山县前楼镇后,入住瞭望潮客栈302房间。”
    “第二天一早,他先是去了当地两家银行,分別支取了4万元现金,合计8万。”
    “接著购买了牛奶、水果....等东西,先后去拜访了杜勇军的父母、大姐杜春荷、兄弟杜海明。”
    “在当地治安部门的陪同下,我们的人也逐一上门询问。”
    “经过对『口供』的梳理,得出了一个完整脉络。”
    “丁驍自称是杜勇军朋友,因为在这边有工作,便顺带帮他送了10万块现金过来。”
    “和钱一起的,还有一封信。”
    “上面除了確认丁驍身份之外,都是杜勇军自己对过去一些所作所为『懺悔』的內容。”
    “没有提到过关於『钱』的事。”
    “我估计.....应该是为了规避看守所那边的检查。”
    “二老不相信杜勇军突然会有这么大的转变,所以並未收钱,把这事推给了一双儿女。”
    “杜春荷以嫁出去的女儿,做不了家里主为由....把决定权给到了弟弟。”
    “杜海明一开始没有收,甚至没给丁驍什么好脸色。”
    “因为他心里一直都恨著自己这个哥哥。”
    “这份恨意的来源.....牵扯到了9年前一段陈年往事。”
    “涉及了杜勇军当时的未婚妻,林茹。”
    “据杜海明自己所说.....他本来是绝对不会收下这笔钱的。”
    “但林茹的父亲得了重病,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所以......不管这笔钱来路是否正当,他权当做是替杜勇军对林茹做的补偿。”
    “情况就是这样!”
    苏青红一言不发的听完匯报,脸色平静的总结道:“也就是说....丁驍去那边,目的就是为了给杜勇军家人送钱。”
    “而他弟弟杜海明,则是收下了这10万块钱,对吗?”
    夏舒愣了愣,隨即反应过来道:“是的.....”
    苏青红点了下头道:“虽然咱们手里证据很充分,但根据和金胜的交易內容,暂时还不能直接动手。”
    “所以.....目前还需要保密。”
    “这个杜海明,是否和丁驍保持著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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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舒连忙应道:“苏检您放心,治安那边已经確认过了。”
    “自从那次见过面之后,两人便再无任何联繫。”
    “另外,我们的人也已经告诫过了。”
    “一旦说出去,就属於通风报信,犯法的。”
    “杜春荷、杜海明兄妹俩都表示愿意配合,甚至有需要的话,也能转为证人,前来魔都指证对方。”
    苏青红頷首道:“那就好.....”
    “治安那边,小夏你负责继续沟通,把查到的所有资料、证据、进行固定,列出关键点。”
    “等贩d案公诉完成后,再统一行动。”
    夏舒郑重道:“好的苏检,我知道了。”
    “那我先出去工作了。”
    苏青红『嗯』了一声,微微点了下头。
    等人出去后,这才继续看起了资料。
    ...........
    竞诚律所內,自从信息发出去后,金胜便一直都在忙其它案子。
    除了偶尔缓上几分钟,给自己冲杯咖啡,上个洗手间之外,基本上不得閒。
    一个律师在接到案子后,需要做的事情,那可太多了。
    详细梳理案件全部脉络、逐一核对卷宗资料。
    有疑问的地方还得標记出来,找委託人、当事人进行询问。
    分类整理证据,製作证据清单。
    针对缺失、关键部分,要想办法进行补充取证。
    先看看有没有机会『无罪』,如果没有,那就再看看能否『相对不起诉』。
    都搞不定,那就往后走。
    缓刑、减轻、从轻......一个个轮著来。
    那个最有利,就专攻那个。
    接著,开始检索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弄好『各种』意见书。
    確定案件核心爭议焦点,研究处理、辩护策略.....等等。
    总之一句话:不是一般的繁琐。
    很多小伙伴、年轻律师都存在一个误区。
    认为只要能『取保』,那就表示罪名不大,除非期间有什么变故,不然之后大概率会『判』缓......
    但其实,『取保』也是有区別的。
    第一种,不需要有任何动作,蜀黍会主动跟你说....只要认罪,马上放你回家。
    你好我好大家好。
    已经都认了,还侦查个毛,找个屁的证据啊!
    蜀黍办案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把案子给办结。
    材料送的上去、检察署诉的顺利、法院判的合理。
    前期给点短暂的自由,无伤大雅!
    想想就知道了,你能跑到哪里去?
    轻轻一个call,你就得隨传隨到。
    这种就是俗称的:一次牢,分两次坐。
    不说百分百,最起码80%都是用的这个套路。
    第二种,证据不足、事实不清。
    这一类的案子取保出来,只要一定时间內不违反规定,涉及新的违法犯罪,基本上毫无后顾之忧。
    该吃吃、该喝喝,放宽心就行。
    第三种,罪名相对较轻,但后面还是要追究责任的。
    这种就要趁著机会,努力创造缓刑条件,或者『立功』,让自己的刑期进一步下降。
    原本判3缓4的,能给你弄个判2缓3。
    多好!
    除开这几种,便没有其它的了。
    这时候,你们要问了....那么律师在其中有什么用呢?
    要想明白这个,你首先得知道,蜀黍抓人和检察署批准逮捕有何区別。
    这里面『放人』难度,完全是不一样的。
    很多小伙伴一遇到事情就急,只知道蜀黍抓了人,去问也问不出个名堂,人还一直都没放出来。
    甚至还会问东问西,相信所谓的神秘力量。
    到头来....不止人弄不出来,白白浪费了时间,冤枉钱还花了不少。
    真正的『人財』两空。
    其实一件刑事案子的处理流程,是很简单的。
    蜀黍只要初步怀疑你有犯罪嫌疑,或者有线索、证据指向你,就足够抓人了。
    最长有一个30天的『无责』拘留期。
    在这个时间內,哪怕是抓错了,只要给放掉或者取保就可以了。
    不会有任何人需要承担责任。
    所以说.....刑事拘留的门槛,是非常低的。
    这也是为什么这么多案子,辩护跟取保的空间会很大。
    律师的作用,从这里就能体现出来了。
    无论是跟办案机关去联繫、询问,还是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都相当於在告诉对方......不要给我乱搞,我会一直盯著你们,查不到东西就赶紧给我放人。
    要知道,在侦查初期阶段,大部分案子的证据....是没有那么充足的。
    蜀黍会想尽办法在口供上突破你。
    其它证据在哪里,有没有上下游的同案犯,你在里面具体做了多少事情,违法所得是多少,银行流水怎么回事,聊天记录.......
    或许跟你这个案子有关係的,还需要你去指认。
    能力比较强的律师,会从谈话中推断出......蜀黍手上有什么证据,能拿捏死、还是搞不定。
    顺便给当事人『加强』一下心理防线,怎么能扛过这30天。
    甚至还有的,他確实没做过、无辜、冤枉的。
    万一被特殊『照顾』了,认了不想认的怎么办?
    万一嘴巴不严谨,什么都往外说,蜀黍本来想抓你a的事,结果你说了b的事情怎么办?
    这个时候,律师就是最好的『帮手』嘛!
    当事人有没有被突破,有没有掉入故意设定的『问题陷阱』.....见个面聊聊,一切不都清楚了。
    这样才能更好的应对下一步,在30天之內,把该做的工作做了,该拿的『取保』的条件都去拿了。
    跑到程序之前,把所有蜀黍的预判、动作、条件.....全都创造好,才有可能把整个刑事案件都给消弭掉,把人给搞出来。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可如果时间到了,案子却还没查清楚怎么办呢?
    那就必须要让检察署去下达『逮捕决定』,才可以继续把人给关在看守所。
    一直到法院判刑为止。
    短的半年,长的好几年。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案子最终哪怕真的无罪,也得想办法弄个缓刑出来。
    不然就得对你进行『赔偿』、对办案人员『追责』了。
    这里面的门道更多。
    所以说......一个好的刑事律师,绝对能改变某些命运。
    “咚咚!!”
    “请进......”
    蒋梦瑶推门进来道:“金律,那边打电话过来了。”
    说著,就把手机递了过来。
    金胜抬手接过。
    “餵.....”
    “金律师,我是於翔斌。”
    这个名字一出,顿时让金胜回想起了前几天在机场停车场的画面。
    当时他和张倩一起。
    自己还『恶趣味』的猜测了一下。
    “哦....是於律师啊!好久不见....”
    “是啊!得有半年了吧!不过这次咱们又碰上了,还真是巧.....呵呵!!”
    哎呦,还能跟自己开玩笑。
    金胜之前还听说,他主动向律所请了个长假去疗伤了。
    看样子,是从上次台海一战的阴影中走出来了。
    “是啊!確实挺巧的。”
    “我也没想到,李先生竟然找了於律师您来处理。”
    电话那头的於翔斌回道:“没办法,李伟达先生的合伙人,是我一个朋友的晚辈。”
    “既然找到我,那这个忙得帮啊!”
    “再说了,小两口闹离婚,无非就是把东西分分清楚,看看孩子.....让谁来抚养比较好,又不是什么大事。”
    “金律师,你说是不是?”
    金胜听的眉头一挑。
    虽有『先手服软』的意思,但里面依然带著『硬』。
    尤其说到『孩子』的时候,还故意加重了语气,停顿了半秒。
    摆明了是在告诉金胜,別把案子性质弄的太复杂,也別得寸进尺,他们手里並不是完全没有筹码。
    关键点抓的很准啊!
    还真是一只老狐狸......
    “於律师说的不无道理。”
    “我今天上午之所以联繫李先生,就是想双方坐下来把事情说清楚,好聚好散嘛!”
    “当然,如果谈不拢,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
    “相信您也清楚,我对这种离婚案子不是很擅长,万一用力过猛就不太好了。”
    “您说对吗?”
    口头上,没人能占金胜的便宜。
    放狠话谁不会呀!
    於翔斌显然是听懂了,乾笑一声道:“呵呵.....”
    “金律师说笑了,你的能力,我可是深有体会啊!”
    “不过有一点你说的很对。”
    “好聚好散!”
    “做不成夫妻,也能当个普通朋友嘛!”
    “这样....为了表示诚意,就由金律师来定时间、地点,我和李先生准时到。”
    “大家坐下来把事情摊开说。”
    “金律师觉得如何?”
    看似姿態放的低,实际上於翔斌心里很清楚,主动权到底在谁的手里。
    要想不把事情搞大,只能由著金胜来。
    他敢提『拒绝』两个字吗?
    “择日不如撞日,今天下午2点半,我就在律所,恭候於律师的大驾了。”
    於翔斌没有丝毫迟疑道:“没问题,我们一定准时到。”
    “不过我还想问一下,王小姐也会来吗?”
    “毕竟,她作为当事人......”
    不等对面把话说完,金胜便打断道:“她不会来.....”
    “这个案子,她已经全权委託给我处理了。”
    “最主要一点,她不希望再看到李伟达先生。”
    “她的原话是.....渣男,噁心!”
    “........”
    掛断电话后,金胜直接把手机递迴给了蒋梦瑶。
    “你注意著点时间,到时候把人带去3號会见室。”
    “我知道了。”
    “另外,你把下午就谈判的事情,也跟王小姐那边知会一声。”
    “好的金律.....”
    蒋梦瑶立即应了一声,转身出了办公室。
    大小姐打打下手还是可以的。
    金胜已经跟张琴偷摸著提过了,一些不太重要,相对基础的案子,就让她去跟进。
    多多锻炼锻炼。
    这叫领导给你加担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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