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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小说 > 玄幻小说 > 七零不做冤大头,下乡赶山娶村花 > 第856章 邓丽薇的少女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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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6章 邓丽薇的少女心事

    萧振东等人睡的房间,也被佣人给收拾好了。
    他们本来是打算赶时间,保证过年前,一定回家。
    但……
    送上门的钱耶,不要白不要。
    当下,也就安心的住下了。
    那头,吃饱喝足的邓丽薇躺在床上,感受那舒服的四件套,恨不得高声尖叫一下。
    先前那都是啥日子?!
    是人过的吗?
    “大小姐,来,吃点水果吧。”
    这时候能吃的,也就是柚子了。
    邓丽薇享受的吃了一口果肉,拉著沈妮子坐到了床上,“哎呀,咱俩现在谁跟谁?
    你跟我,一定要这么客套吗?快坐过来,我想跟你嘮嘮嗑。”
    沈妮子也不拘束,一屁股坐在了床上,好奇的,“咋了?大小姐,你想说什么呢?”
    “別大小姐长,大小姐短的,以后就喊我丽薇吧。”
    “成,丽薇。”
    邓丽薇咧著嘴,开心的笑了,“我就喜欢你这样的直爽人,让你叫什么,你叫什么就是了。”
    “那啥,”邓丽薇吸吸鼻子,低声道:“我想问你个事儿,那就是,你愿不愿意离开我嫂子身边,以后跟我一块混?
    我保证,让你跟我过上吃香喝辣的快活日子。”
    虽然很想把邓丽薇弄到身边来,但……
    不管咋样,得尊重个人意见。
    毕竟,她是想报恩,不是想结仇。
    沈妮子一愣,笑了,“丽薇,你还不知道吧,老大已经让我照顾你了。
    往后,你去哪,我就去哪。绝不会让你一个人落单的。”
    “真的?”
    邓丽薇惊喜过后,便是迟疑。
    毕竟,朱珠是个什么德行,她心里也有数。
    咂咂嘴,“那,这事儿跟我嫂子说了没?”
    要是她哥没说的话,自己还得出面,想办法跟朱珠打个招呼。
    再怎么样,那也是她嫂子。
    是她哥哥的媳妇。
    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就算是自己再不喜欢朱珠,也得看在她哥的面子上,给朱珠体面。
    而且,沈妮子就算跟在自己的身边,往后直接听自己的差使,那也是在邓家小楼游荡,总能跟朱珠碰上面。
    万一那个小心眼子,趁著自己不在,难为沈妮子的话……
    自己鞭长莫及,等回来了再处理,伸张正义什么的,也晚了。
    伤害已经造成,无法挽回。
    若是可以的话,得趁早把朱珠对沈妮子的不满,扼杀在摇篮里。
    沈妮子想到自己出发前,对邓世勛上的眼药,再加上,回来这么久,这么大的动静,就算是死猪,也得有点反应。
    可,朱珠居然连脸都没有露一下……
    饶是沈妮子不是绝顶的聪慧,也能察觉出来些许不寻常。
    这,就足以说明很多问题了。
    “这件事情应该没有跟朱珠姐说过。”
    “行,”邓丽薇点点头,“那我明天看到她的时候,我跟她说一声好了。”
    说罢,邓丽薇笑嘻嘻的扯著沈妮子,眨眨眼,“那啥,你觉著,今天救我的这些人,人品咋样?”
    人品?
    对那几个外乡人,沈妮子不了解,也不敢多加评价。
    只能看出来,那俩男人都不是好惹的。
    但是,这说起来,可以有侧重点吶。
    救人的,是俩男人。
    她逮著孩子跟女人说,不就成了么。
    既回答了主家的话,也不用害怕言语不当得罪人。
    “虽然我和他们素未平生,但是看眼睛的话,应该能看出为首的那两个人里是澄清的。
    那个女人和孩子也不是心思恶毒的人,但……”
    “但什么?”
    “灰濛濛的。”沈妮子摸著下巴,点评道:“应该是遭受过什么打击?虽然极力遮掩,但仍旧能看出眼神中的畏畏缩缩。”
    邓丽薇还真的没有仔细看过李月,对於沈妮子的点评,感觉有些无从下手。
    不过,她注重的,也不是李月本身,好坏都无所谓。
    对於那件棉袄的恩情,自己已经报答了,按照哥哥的行事作风,她的好处,也少不了。
    乾脆没往心里装,摆摆手道:“她这个人怎么样,我倒是觉得无所谓,我主要是想让你看一下那个。”
    说到这里,邓丽薇的神色有那么一点点小羞涩。
    就好像是娇俏的小姑娘看见了情郎似的。
    沈妮子又不是情竇未开的黄毛小丫头,对这个表情再熟悉不过,当下只觉得晴天霹雳,我的个乖乖!大小姐情竇初开了???
    “哪个?”
    沈妮子在心中祈祷,千万不要看上个有妇之夫。
    因为,那两人的年纪看起来都有些危险。
    不是单身汉的危险。
    尤其是那个姓陈的,打眼一瞧都得二十五六岁了,像是他这样的年纪,他那样的相貌以及工作,要说没有对象啥的简直是扯淡。
    一家有女百家求。
    同样的,好女婿也是早就被人预定过的。
    倒是旁边那个……
    额,那个男人的品貌更胜一筹。
    说话、做事临危不惧,更不像一般人了。
    要说这样的男人没几个爱慕者……
    哈哈,多少掛了点扯淡。
    唯一能让沈妮子觉得欣慰的,就是他年纪轻了点,就算是有相好,但也只是相好的程度吧,应该还没结婚。
    想要从一眾相好中脱颖而出,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男人么,大多都有劣根性,还有自尊心,很少希望女人能够凌驾在他们之上,一般都是喜欢女人哄著他们,崇拜著他们……
    这么一来,沈妮子又发现了一个相当操蛋的点,那就是自家大小姐这脾气真是够臭的。
    一言不合就翻脸,娇生惯养更是没得说。
    因为哥哥在这边说一不二的地位。
    邓丽薇的脾气……
    额,想脱颖而出,也是蛮难的。
    就算是邓丽薇得到了哥哥的支持,拿钱砸,硬生生把人砸下来了。
    按照二人的性格走向,往后能把日子过好的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
    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沈妮子下定决心,就算是这红线是钢筋弄的,她也得给掰折了。
    不然的话,后患无穷。
    “就是最高大、最俊朗的那个,我感觉他就是我的真命天子。”
    望著邓丽薇这花痴一般的言语,沈妮子感觉自己要疯了。
    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她居然是动心了,不是感兴趣。
    老天爷啊!
    自己才刚刚换了个主子跟,难道,这不是主子有什么问题,是她有什么问题,她专门克主子的?
    而且,连真命天子这四个字都蹦出来了。
    按照她那执拗的性格,这玩意儿就算是屎,她也得尝尝咸淡。
    就算是哭著说屎真难吃,下次再也不吃了,那也得必须先尝上一口,才能得出这个答案。
    谁说都不好使!
    没等沈妮子从恍惚中回神,邓丽薇捂著脸,瓮声瓮气的,“还有。
    难道,你不觉得我们俩的相遇,就很浪漫唯美吗?
    我是落魄的千金大小姐,他是从天而降的侠客。我遇险了,他就救了我。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那些缠绵悱惻的爱情故事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沈妮子真恨不得放声尖叫。
    求求了,老天爷啊!
    一定要把之前那个囂张跋扈,看谁都不顺眼,恨不得把鼻孔翘上天的大小姐还给自己。
    这个大小姐到底是怎么了?
    脑瓜子被水泡了吗?
    “唉呀,那些爱情故事都是穷书生的意淫,正儿八经的大小姐,前呼后拥,身后跟著多少人呢!
    哪有落单,跟穷书生情情爱爱的机会呀!什么缠绵悱惻的爱情故事?
    全是扯淡!那就是他们没钱、没本事,还总想要有钱、有势的大小姐倾心自己,拿著爹娘给她攒的东西,为自己铺路,青云直上,做的青天白日梦!”
    听著沈妮子掷地有声的劝说,邓丽薇一愣,忍不住的反驳道:“啊?
    可是真的喜欢一个人的话,就是忍不住想让他过上更好的日子的。这是心疼,是爱护。
    就跟哥哥爱护我一样。
    毕竟他好了,我不也就好了吗?”
    沈妮子:“……”
    突然发现大小姐真是傻得可怜,蠢的可爱。
    说到底,还是被老大保护的太好了,一直娇养在温室里,压根就不知道外面世事的险恶。
    当下,意味深长的劝说道:“他好,是真的好了,但是你,不见得。
    等到他真的一步登天,成了有权有势的人,第一件事就是要拋弃自己的糟糠妻呢。”
    “不对吧,”邓丽薇被兜头泼了一盆冷水,有些不高兴,抬起头撅著嘴看著沈妮子。
    嘟囔道:“糟糠妻,那说明两个人都没什么权势,我这可是大小姐。
    他依仗我娘家带来的助力一步登天,踏上了青云路,不应该感谢我才对吗?”
    话虽如此。
    但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有良心、感恩之心的。
    人,尤其是那种曾经落魄,却慢慢成就优渥人生的人,鲜少会顾念旧情。
    只想跟过去的人、事,脱离的远远的。
    毕竟,有些人、事的存在,就算是啥都不做,也能证明他曾经的落魄、狼狈、不堪。
    “世人大多自私自利,顾念旧情的,是少数。”
    邓丽薇不明白,沈妮子见此,只能把这话茬打住,另开一个头。
    意味深长的,“谁能保证不会有家境更好的姑娘,瞎了眼,看上他呢?
    对於之前的他而讲,您是天上高不可攀的明月,可是等明月摘下来,进入柴米油盐酱醋茶里面,就会慢慢发现。
    明月么,其实也就那样。而且吧,时间长了,人过日子总会发生爭执的。
    慢慢的,硃砂痣就变成了蚊子血,白月光也就变成了饭碾子,都是一回事儿。
    糟糠妻和千金大小姐,看似天差地別,彼此之间的距离遥不可及。
    有时候,却仅仅是一步之遥。”
    邓丽薇愣住了。
    她从小生活的环境,就比较单纯。
    长大之后,因为邓世勛的存在,凡是有资格出现在邓丽薇身边的,都是被邓世勛提前检查过的。
    像是那种心思不纯的,直接就被pass掉了。
    什么白月光、饭碾子,对於邓力威来说跟听天书似的。
    沈妮子感觉到了什么叫做无话可说。
    自己甭管说啥,这大小姐总是睁著一双无辜的眼睛,一副听不懂的样子,这就……
    让人觉得比较操蛋了。
    当下劝说道:“大小姐,咱们现在已经不兴那一套了。
    什么救命之恩,以身相许,那都是扯淡的。咱们有钱、有权,他想要什么,给就是了。
    要权,就让他拋下原先的一切,在老大手底下,做个管事,自然能吆五喝六,威风凛凛。
    要钱的话,更好办。老大赚的那么多钱,不都是给您花的吗?咱没必要把自己的终身搭上去呀!”
    “唉呀,我知道你说的意思。”
    邓丽薇撅著嘴,嘆息道:“可是,我总觉著对待他那样的人,给钱太俗了。
    我挺喜欢他的,他为人那么正派,我跟他,那么有缘分。”
    “嗯?缘分?”
    沈妮子不解,“具体,体现在哪儿呢?”
    “他救了我啊。”
    沈妮子:“……所以说,倒腾了一圈子,您还是打算救命之恩,以身相许唄。”
    “俗气!”
    沈妮子麻了,她想,俗气不俗气的,另外说,自己真的要被气死了。
    “所以,您是打算,咋办?”
    沈妮子试探道:“是真的想要和他在一起吗?”
    “对。”
    邓丽薇坚定过后,不到三秒,就泄气了,“但是,我们中间还隔著一个麻烦。”
    她伸出手,捏了一下手指,訕笑著,“一个不大不小,但是不大好说出口的麻烦。”
    “啥?”
    “他结婚了。”
    沈妮子嚯的站起身,心里想大小姐,活祖宗,这哪里是不大不小的麻烦,这简直是扯淡!
    在这个处对象,不以结婚为目的,就是耍流氓的时候。
    你要跟一个有妇之夫在一起?!
    这tnd不扯淡吗?
    发现自己已经完全制止不了邓丽薇的异想天开了,她只能咚咚咚倒退三步。
    跟身后有恶鬼似的推开门,慌乱的,“大小姐,您等等,我去找老大来!”
    人,確实是走到了邓世勛的门口。
    抬起的手,放在了门上,又落下来。
    心里想想,是真的替老大发苦。
    娶个媳妇儿那样,这放在心尖上疼的妹子又这样。
    做人,可真不易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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