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霍夫曼的野心
第284章 霍夫曼的野心“上帝啊,吕克——不,我是说老爷,我这才走了几个月,您这..又晋封了?
?
”
鹿厅內,霍夫曼端著山荆茶简单暖了暖身子后,忍不住再次感嘆起来。
“这有五年吗?您都成男爵了!”
“我只是运气很好罢了。”
面对霍夫曼满脑子的疑惑和震惊,吕克笑著开口道。
“您太谦虚了,这可不是运气。”
霍夫曼摇摇头,想起听来的消息,禿顶上冒起热气,“我在外头听说了,您把费恩男爵逼得签了文书,又让雨果主教和卡恩伯爵点了头。这要是运气,那全勃艮第的骑士都得去教堂跪著祈祷了。”
“所以,这才更能说明上帝偏爱我。”
吕克摆摆手,不再纠缠这个话题,转口问道:“说说你吧,怎么提前半个月回来了?”
“还不是因为盐卖的太快了。”
霍夫曼放下茶杯,神色正经起来,“雨果主教这次只是探路,没產太多盐,用咱们商队的十头骡子就驮完了。不过南边几个修道院和贵族领地却都恰好缺盐,咱们的盐没有关税,便宜还精细,很快就抢空了。”
“不过雨果主教说了,开春就扩產,骡子加到三十头。”
吕克一边听著霍夫曼的话,一边打开桌前的口袋。
那是霍夫曼带回的收入—一足足九镑金幣!
这还是只是这次走私的两成收入,可想而知,盐有多么的暴利!
“教会財大气粗,有自己的盐井和盐山,三十头骡子完全负担的起。”
这就是为什么吕克只技术入股的原因,除了没势力,连资源都比不上教会一根毛。
他们太有钱了!
“这是一镑,二百四十芬尼,拿去吧,给你的犒劳。”
“谢老爷!”
霍夫曼没想到吕克数钱是为了给他一部分,惊讶之余兴高采烈的收下,他投靠吕克就是为了求財,这可比他单打独斗时强太多了。
有教会这个大腿在,商队十一个人和十头骡子的吃喝薪资教会全包了,霍夫曼不用再给他们芬尼。
现在的他,有商队首领的工资挣,还能得到木炭生意的一半利润,如今发现吕克居然出奇的大方,让他格外高兴。
“还有件事,”得了钱的霍夫曼心情不错,过了一会儿像是想到了什么,忽然身体前倾,压低声道:“老爷,我回来路上在莫雷镇歇脚,碰上几个从洛林来的布商,听他们说,香檳那好像要有战爭。”
霍夫曼曾经就是个敢闯普罗旺斯战区的商人,对消息非常敏感。
吕克心头一动:“仔细说说。”
“听他们说,香檳的小伯爵今年才三岁,他叔叔想吞併他,可是小伯爵的母亲非常厉害,她母亲最近在香檳加了不少税,恐怕要僱佣士兵开战了。”
霍夫曼语速加快,“那些布商判断,今年香檳的市集,怕是要混乱,可乱归乱,货反而更多——各地商人都想赶在彻底乱起来之前,再去捞一把。”
吕克静静听著,手札上的记载,和霍夫曼听来的消息对上了。
“老爷,”霍夫曼紧紧看著吕克,商人的嗅觉让他再次开口道:“这可是个机会啊!香檳是北边最大的市集,弗兰德斯的布料,维京人的毛皮,听说甚至还有来自东方的香料都在那聚集。咱们要是能运点货过去,肯定能卖上好价钱!”
“其实我正在想这件事。”
吕克嘆了口气,他想要人口,霍夫曼要赚钱,都没问题,大可以一举两得。
重点是。
“我们卖什么?”
盐肯定不行,酒自己还没酿,亚麻又刚种,至於皮毛木炭,那东西香檳根本不缺。
“驱虫剂。”
霍夫曼吐出一个词。
“老爷,您忘了那个犹太人以斯拉了?”
“他去年把咱们的驱虫剂全包了,以斯拉肯定把货弄到香檳去了,而且卖得死贵。”
“香檳那种地方,商人多,贵族多,仓库多,穀仓也多。同样的,老鼠和虫子估计满地窜,养再多猫也抓不过来,而我们甚至都不需要抬价,只需要卖正常价钱,就不知比以斯拉便宜多少,我有预感,这次可能像去南方售盐一样,迅速卖光!”
吕克手指在桌上敲了敲,这就是有商人的好处了。
以往自己麾下都是拿剑的勇夫,领地发展全靠自己,现在有了霍夫曼,就能把自己差点忘掉了驱虫剂想起来。
“不错的提议,就这么做了。”
吕克下定决心:“我一会儿就让小迈曼去收集白枫汁,爭取在你出发前造出更多驱虫剂!”
“你先下去吧,和你家人团聚团聚。”
出了骑士堡,霍夫曼径直前往沃德村。
路边拴著的骡子正在由商队成员打理,这群跋山涉水的牲口被特意换上了好料,此刻吃的香甜。
商队护卫们,更是规规矩矩地原地待著一他们一进骑士堡,就被吕克下令缴了武装,如今看到东南角有一座箭塔,桥头又有汉斯站岗,顿时大气不敢喘。
说实话,他们走南闯北也去过不少男爵领,还从未见过天天有职业士兵站岗的男爵领。
可能连吕克自己都没想到,他如今在外人眼中,是靠著战爭起家的,兵势强壮的军事领主的形象。
霍夫曼步履匆匆,不一会儿就赶到沃德村最西头。
那里有一座和別的农舍没什么两样茅草屋。
他的妻子正在屋前收拾柴火,两个孩子蹲在地上帮著忙。
“父亲!”
眼尖的大女儿率先看见了他,立刻跳起来,飞也似的扑了过来。小儿子慢了半拍,但也立即跟过来,紧紧抱住了他的腿。
霍夫曼哈哈大笑著蹲下身,一手搂起一个。
妻子站在旁边看著他,眼圈有点红。
“亲爱的,我回来了。”
霍夫曼起身,走到妻子面前,“上帝保佑,你终於胖点了。”
“你倒是瘦了。”
妻子抹了把眼睛,他们总是聚少离多。
“进屋吧,正好要吃午饭了。”
吕克的庄园都吃三顿饭,霍夫曼妻子很快適应了这个幸福的制度。
午饭是豆子汤,黑麵包,还有一点腊肉—这是吕克赏赐的。
一家人围坐在木桌边狼吞虎咽。
“对了,地分下来了。”
妻子喝了口汤道,“两英亩,在村子东边,土质还不错,吕克老爷没亏待咱们。”
“嗯。”霍夫曼点了点头,“你打算种什么?”
“黑麦吧。”
“別种黑麦,听我的,种蕁麻。”
“你说什么?”
妻子以为他说错话了,他们好不容易有了地,种蕁麻?
“你没听错亲爱的,我赚回的芬尼足够我们买数不清的麵包,等丰收后你去直接买吕克老爷的粮食就行,他会卖给你的。”
“可那也不能种蕁麻啊,种些捲心菜也比蕁麻强,那东西有什么用?”
“让你种蕁麻就种蕁麻,听我的,迟早你会知道我这个决定多么的英明。”
妻子沉默一会儿,答应下来。
在她认知里,他的丈夫总是很有先见之明。
吃过饭,霍夫曼又看了看自己的房子。
曾几何时,他在巴伐利亚也是住这种房子,可如今,他觉得茅草屋已经配不上自己了。
“我听说老爷有支施工队,我给你拿钱,找机会僱佣他们好好建一座木屋!
”
霍夫曼叉著腰,窗外小迈曼已经带著人搬运著一堆木桶进入了白枫树林。因为苹果酒酒桶不足的教训,整个冬天小迈曼一直在打造木桶。
另一边,老埃克带著巴斯已经分解了所有的熊肉熊皮,碍於革技术的粗糙,恐怕做出来的成品会沉重不少。
莱恩的水井已经打造完一半,莱恩骑著高头大马正沿著南岸的森林环绕,勾勒著烧林造田的范围。
一幕幕欣欣向荣的景象映入眼帘,已经知道了吕克晋升男爵经过的霍夫曼忽然开口:“春耕你自己种吧,忙不过来就花钱僱人,我要去香檳伯国为老爷跑一趟了”
。
“又要走?不能多待几天吗?”妻子眼中满是不舍。
霍夫曼闻言没有回答,半晌后,他才指了指远处的深红之熊的纹章,语气说不出的复杂:“亲爱的,可能连莱恩自己都不知道,我曾经在库铂堡见过他,我是说,在他遇见吕克之前,就见过他。我现在还记得那个耳聋约翰仗著和贝里的扈从有关係,为了半张亚麻布和我討价还价了整整一个小时的事情。”
“可现在呢?他却已经是骑士了...”
“再看看那个叫巴斯的傢伙。”
霍夫曼瞧了一眼卖力的巴斯,他拿熊皮的样子好像是在拿一张来自东方的宝贵丝绸,小心翼翼地令人发笑。
可霍夫曼知道他在干什么。
“我早就打听过,骑士堡的木匠和酒匠,都是农奴出身,这个叫巴斯的傢伙肯定想获得皮革匠的身份,好摆脱农奴之身。”
“还有那个米勒。”
“他之前就是个逃民。”
“听说他册封了准骑士之位。我不知道什么是准骑士,可我知道,准骑士將会有大量的永久免税田!”
霍夫曼一口气说了一堆,他的妻子怔怔看著他,不明白这次回来的丈夫是怎么了。
“亲爱的,这次去香檳,不只是为老爷跑一趟,也是为咱们自己。你看见了吗?在这里,一个木匠的儿子能当骑士,一个逃民能当准骑士,一个肯用心的农奴就能学手艺——这是什么?这可不单单是老爷的恩赐!”
“在巴伐利亚、在莱茵河、在多瑙河,我见过的领主、城堡、市集多了去了,但像骑士堡这样的地方,还是第一次见。”
霍夫曼最后深深吸一口气,语气异常坚定:“所以,趁我还跑的动,在上帝保佑下,看看能不能也给我们家弄出一个骑士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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