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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番外:康二宝 老盛 任彬

    第312章 番外:康二宝 老盛 任彬
    “星雨哥,你尝尝这个,画卷里面是草莓酱,酸酸甜甜,也很好吃,是我跟欢顏姐新学的。”
    不等老盛开口,一旁的康二宝忍不住嚷嚷道,“兰婧啊,都跟你说了叫他老盛就行了,你这星雨哥星雨哥的,搞得我还以为是叫別人呢。”
    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主要是老盛这糙货跟他这文艺范的名字实在是不搭,听著彆扭。
    因为那一晚帮著他们俩给父母报仇的是老盛和康二宝,之后到了云溪村也是他俩帮他们找房子並安顿下来,所以自然而然的,寧家兄妹对他俩就比较亲近。
    因著兄妹俩个都是木系异能的原因,到了云溪村之后,不但吃喝不愁,还很有富余。
    於是閒暇之余,兰婧便跟著宋欢顏学做菜做点心。虽然在这方面不是很有天赋,却学的极认真。並每每学会一道新菜或点心,都会做了请老盛和康二宝过来吃。
    起初听別人叫老盛,她也跟著叫老盛哥,但自从知道老盛的全名后,就觉得叫星雨哥更好听。
    在十七八岁的小姑娘心中,將她和哥哥救出狼窝的人,没有名字跟人不配这一说。
    反正她觉得好听,那就怎么叫。
    “二宝哥,你叫二宝,那你家是不是有个哥哥叫大宝?”
    兰婧觉得听二宝哥说星雨哥的名字没什么意思,毕竟一个人的名字又不是自己决定的,是父母给起的啊。
    於是果断转移话题,问起康二宝名字的来歷。
    实话实说,他这名字.太像小名了,但又確確实实是他的大名。
    康二宝嘴里咬著酸甜口的画卷,扭头看向兰婧,他有个哥哥叫大宝?
    这问题许久没人问过他,康二宝一时有些怔愣。
    兰婧见状,以为自己问了不该问的,忙道,“我就隨便问问,二宝哥,不方便说可以不说的。”
    “倒也没什么不方便,就是时间隔得太久,记不清这人了。”
    康二宝努力回忆了下,还是想不起那个叫大宝的哥哥长什么样。
    他摇摇头,对看著他的兰寧兰婧兄妹道,“我出生的时候大家都叫我二宝,我也確实有个哥叫大宝,只可惜还没来及给我起大名,我爸妈就离婚了。我妈是大山里出来的,在城里打工遇到的我爸,他是当地人,家境不错,但我奶看不上我妈,一直不同意他们在一起。两人偷偷领了证,很快就有了我哥,在他三岁的时候又有了我,可惜我们俩都没能让那老太婆妥协。在我妈生了我坐月子的时候,她终於受不了了,因为老太婆带著我爸去相亲了。可笑的是,我爸还同意了。
    我妈趁著坐月子找律师为自己爭取到了房子和儘可能多的財產,因为我还没满月,理所当然的判给了我妈。但她其实不想要我的,我跟我哥她谁都不想要,因为她认为我们俩是康家的种,理所当然跟著我爸。最重要的一点是,带著孩子她不好改嫁。但同时她心里也清楚,要是没有我,她不可能会判那么多財產。
    所以迫於无奈,她要了我。后来她给了我外公外婆一笔钱,就把我扔给了她父母。上户口的时候懒得动脑子起大名,就顺手写了康二宝。虽然我判给了她,可她还是让我姓了我爸的姓。”
    时间真是个好东西,以往想起这些总是心有不忿,怨恨那个是他奶奶的老太婆,怨恨他爸妈,怨恨上天不公,怨恨所有。
    可现在.
    他发现再提起这些竟然心无波澜,平静的就好像在说別人的事,甚至他都已经想不起他妈长什么样子了。毕竟在他十岁之后,他再也没有见过她。
    听外公外婆说,她早就再婚了。
    好在每月给的抚养费不少,外公外婆不至於苛待他,但山里人养孩子,也就力求饿不著就够了,想要更好,或者说想要更好的教育或者其它什么,那是不可能。
    所以康二宝在十七岁时为自己找了另一条出路,去当兵!
    刚进部队时,带他们的班长说他戾气重,欠收拾。
    他那话也没错,他那时確实戾气很重,看什么都不顺眼。好在他身体底子好,部队领导惜才,这才没因为他一次又一次的犯错,没將他赶出部队。
    后来更是被老大挑中进了他的队,之后张少达任他们班长,没少修理他。
    兰婧没想到自己的隨口一问,会问出这么悽惨的一个身世故事。
    她一脸歉意道,“对不起啊二宝哥,我不知道你”
    “没事,”康二宝毫不在意的摆摆手,甚至还有心情开玩笑,“我的名字里虽然带个宝字,但我却不是宝,是棵草,一棵顽强的小草,哈哈,是不是也不错?”
    兄弟多年,谁又不知道谁的底细呢。
    老盛想起第一次听康二宝说起自己身世时的愤愤不平,再看现在的淡然处之,欣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孩子啊,你终於长大了。”
    “你他妈给老子滚蛋。”
    康二宝一把拂开他的手,翻个白眼道,“你也就比老子好在有一对好爷奶上面”
    一句话没说完他就哽住了,因为人家的爷奶哪是用『也就』两个字来形容的。同样是从小没在爹妈跟前长大,但老盛跟他可是天差地別,人家是半点爱都不缺。
    要不然他也不会被养的这么没心没肺,还自信到冒泡。
    可惜的是,末世一来他爷奶就没了,这也是他心中一大遗憾。
    兰婧一脸不解,什么叫星雨哥也就比他好在有一对好爷奶?
    难道他爸妈也
    老盛看出兰婧脸上的疑惑,满不在乎道,“也是离婚了,后来各自有了自己的家,我因为从小就跟著爷奶,跟父母没啥感情,所以他俩当年离婚,我一点感觉都没有。倒是每个月见一次大家都客客气气,还给零钱给买东西,让我觉得还不错。所以从小到大我也没怨过他们俩,反而还因为有足够的零钱而沾沾自喜。”
    但同样的,末世和危险一来,老盛第一个想到的也是爷奶,甚至在爷奶不在后,他都没想过去找父母,去看看他们怎么样。
    反正各人有各人的家,怎么样都跟他没关係。
    这一点他想的很开,虽然不至於像康二宝那样想不起自己爸妈的长相,他能记起,但却没感觉。
    兰婧自认为自己提了不该提的话题,感觉很抱歉,所以饭后给两人装了不少好吃的给他们带走。
    到底只是十七八岁的年纪,喜欢吃零食,相应的跟宋欢顏也学著做了不少,味道虽然没有多正宗,但是说实话,能吃到已经不错,谁还会要求那么多?
    老盛恰好也喜欢吃零食,他就是那种有事没事总喜欢往嘴里塞点东西的人,而兰婧给的零食恰好满足了他这一需求。
    但他一个大老爷们也不好总占人小姑娘便宜,虽然零食是兰婧主动送他的。
    於是为了补偿,在外执行任务时碰到一些女孩子需要的东西,就会收拾进自己的背包,回来送兰婧。
    还经常帮著她一起收割大米小麦或蔬菜,一来二去的,两人更熟了。
    再到后来,老盛每次来他家,兰寧都感觉自己是电灯泡。他也不知道妹妹和老盛之间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情的,反正等他察觉的时候,两人互相看对方的眼神都能拉丝了。
    一开始兰寧还以为妹妹喜欢康二宝,毕竟他比老盛白,长的也稍微更斯.算了,他们跟斯文没关係。
    这种事总的来说还得双方互相有意思,虽然康二宝也经常来他们家,时不时的帮他们干活,但他纯粹就拿他们兄妹当弟妹看,对兰婧,一点那方面的想法都没有。
    可能是因为原生家庭,康二宝本身,一点找对象结婚的想法都没有。
    苏医生的女儿苏逸萱因为末世前每年寒暑假都会回妈妈老家陪外婆,那是一个很老的古镇,几乎每家每户都有织布机,以及桑蚕丝织机。
    她对此很感兴趣,因此每次回去都缠著外婆教她怎么织。
    云溪村为自给自足,除了种自製衣被外,还抓了几只变异蚕繁殖,为此冷教授特意研究了变异桑树,还专门划了一片林子来养殖。
    至於织布机和桑蚕丝织机,更好办了,鹏城博物馆里就有。
    因为末世前是农业城市,其中的种植就占了很大一部分,而很多年前,鹏城织布厂闻名全国。
    后来为了纪念这段歷史,博物馆收录了十架完整的织布机,以供后辈参观学习。
    蚕丝最出名的在苏城,但织布厂当年为了在织布上更上一层楼,特意去苏城购置了桑蚕丝织机,学习了蚕茧的抽丝方法。
    所以,鹏城的博物馆同样有桑蚕丝织机。
    可惜的是,这两个机器是有,但会的人寥寥无几。
    此时也就充分显示出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的说法,除了白老太太还会这个,云溪村另外一名和她年龄差不多的老太太也会。
    本来两个老太太已经做好了年轻人全都不会、需要从头教起的心理准备,却没料到苏医生的女儿竟然会。
    更没料到的是,任彬也会!
    除了老盛和江明朗没有太惊讶之外,其他人俱都瞪大眼震惊的看著他,一个一米八又粗壮的大老爷们。
    察觉到大家的视线,任彬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那个.祖传,家里人都会,所以,我就也学了个皮毛。”
    “行了兄弟,別谦虚了。你给哥哥织毛衣的时候也说只学了个皮毛,可你看看这样,是皮毛能织出来的吗?”
    所谓的给老盛织的毛衣,实际是任彬给自己织的,只不过被老盛抢走穿去了。
    以前在部队训练繁重又忙碌,他没时间织。现在只要不出任务不值班,大把的空余时间给他用。
    閒著无事,那天看见苏逸萱在卫生所门口坐著织围巾,他就忍不住手痒了。
    盯著苏逸萱织了几排,他受不了了。
    走上前夺过她的棒针,在她还没反应过来时,把她手里已经织了一截的围巾刷刷刷拆掉,然后嗖嗖嗖的双手飞快穿针引线,没一会就將围巾织到了苏逸萱刚刚织的长度。
    呆愣过后反应过来的苏逸萱,低头看向重新被塞回手里的围巾,针脚细腻整齐,两片菱形图案如雪一般清晰可见,是她用正反针怎么织都织不出来的样子。
    “一条围巾而已,这么简单,你就不能织的稍微齐整一点吗?歪歪扭扭的,能戴?”
    苏逸萱尚且在漂亮的图案中还没回神,就听头顶传来一道略显嫌弃的声音。
    她抬起头眨眨眼,很是无辜道,“我只会正反针,不会织纹。”
    任彬:.
    这是纹吗?这就是简单的图案。
    那天下午,他被苏逸萱拉著教织围巾织了一下午,苏逸萱有没有学会不知道,反正一条完整的围巾他给她织好了,锁完边还留了一排流苏,看的苏逸萱嘆为观止。
    反正在她认识的人里面,就没谁像任彬一样这么会织围巾织毛衣。
    左右没事,白姨以前又收集了不少毛线,於是苏逸萱又缠著任彬教她织毛衣。
    晚上老盛跟康二宝几人打完牌回家时,看到客厅沙发上盘腿坐著的织毛衣的高大汉子,嗷的一声跳了起来,抬腿就要朝任彬踹去,“靠,你他妈谁啊你?敢夺舍我哥们!”
    最后那件被他认为是夺舍的人织的毛衣,穿在了他身上。
    不得不说,还怪暖和的。
    织毛衣的时候,这孙子也说只是会个皮毛,但最终的成品就不是『皮毛』两字能够形容的。
    苏逸萱和老盛是一样的想法,都不认为任彬说的皮毛真就是皮毛。
    只不过他们俩一个是认为任彬在谦虚,另一个则肯定这孙子是在装!
    就像老盛和兰婧日久生情一样,任彬和苏逸萱也因为针织相交,又在日復一日的织布和处理蚕茧蚕丝中结下情。
    苏医生夫妇对任彬这个女婿很满意,有能力且脾性正直又憨厚,难得是他手还巧,跟闺女还情投意合,不嫌弃她是普通人。
    致敬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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